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或成重要趋势
——访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
通过重组合并,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中小农信机构抗风险能力,从长远看有利于稳定县域法人地位。
本报记者 王晶晶
【资料图】
当前,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在推进和深化。作为农信社改革的措施之一,部分省份加快探索成立地市级农商银行,以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规模经济效应,更好地推动农信机构改革化险。如今,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取得哪些进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一步应如何推进?就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
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有三种模式
中国经济时报:在您看来,近几年,因地制宜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董希淼:受内外部复杂多变的多重因素影响,当前中小银行面临诸多挑战,亟须在新情况下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新路径、新模式。比如,一些农信机构通过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方式,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以更好地化解风险。2020年以来,广东肇庆,辽宁盘锦,江苏徐州,河南平顶山、新乡、三门峡,四川乐山、绵阳等地都在积极地推动地市级农商行组建。其中,四川省已经实现地市级农商银行在21个市州的全覆盖。
总体来说,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有三种模式。一是市区联社和农商银行进行合并,组建经营区域为市区的地市级农商银行;二是市区与县域联社、农商银行进行合并,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地市级农商银行;三是成立独立于省联社的地市级农商银行,如多数计划单列市农商银行以及陕西秦农银行等。
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意义重大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具有哪些作用和意义?
董希淼:从当前面临的不足和问题来看,作为小法人机构的农商银行确实需要“抱团取暖”。通过重组合并,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中小农信机构抗风险能力,从长远看有利于稳定县域法人地位。
从发展的角度看,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管理、分层经营的管理体制,有助于提升规模经济效应,适当拓宽农信机构经营区域,整合各方资源尤其是地市级层面的资源优势;有利于申请更多的业务资质和牌照,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推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同时,还可以促进省联社改革。
从化险的角度看,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将增强农商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发挥以强带弱、以大带小的作用,能够更好地化解风险,加快高风险机构处置。此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信机构管理层级,缩短决策链条,提升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部分地区成立地市级农商银行之后,实行“行办合一”(整合地市级农商银行和省联社办事处或审计中心),还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减少无序竞争。
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要因地制宜
中国经济时报: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需要特别注意哪几个方面问题?
董希淼:随着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的效果逐步显现,未来地市级农商银行的组建或将成为农信社改革的重要趋势。但一般来说,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适合在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进行,东部地区应尽量保持县域农信联社、农商银行基本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尽管组织形式上成立市级法人,但能否达到改革化险的目的还需要继续观察。一方面,合并成立之后相关主体能不能真正融合,能不能取得“1+1>2”的效果还需要付出艰辛努力;另一方面,合并后是否会将农信机构的“主战场”转移至城区,从而弱化对县域和农村市场的金融服务,值得关注。
总体而言,无论是基于化解风险的目的还是出于推进改革的考量,成立地市级农商银行是一种务实的方式。但在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组建模式;地市级农商银行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引入市场化人才机制,加强机构整合和人员融合,不断提高稳健发展能力。
下一步还要注意三方面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在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方面,您还有哪些思考与建议?
董希淼: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还要注意三个方面问题。
对地市级农商银行而言,要继续坚持支农支小、做小做土的基本定位,更好地服务“三农”经济、服务乡村振兴。
对地方党委、政府而言,要量力而行,不可强行“拉郎配”。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根据自身能力推进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招聘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管人员。
对金融管理部门而言,要加强总结研究,加强政策指导,如适时出台地市级农商银行组建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此外,对中西部、东北地区规模较小、风险较高的县域法人机构,可采取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对部分省份的县域农商行、农信社,还可以进行跨市州、跨县区重组,以降低小法人机构的经营管理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