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搜索
当前位置:快讯 > 正文

民校7月14日电脑派位,坊子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2023-07-07 14:58:53 齐鲁壹点

记者 秦国玲 王钟玉


(相关资料图)

7月6日,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凡是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6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下午18:00截止),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请于7月15日—16日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重新选报公办学校。

民校7月14日由区教体局电脑派位未有学位7月15日—16日重新选报公办

凡是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6日,前期已经参加过采集信息并审核通过的,在此期间确认报名学校并提交,审核未通过的在此期间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可在此期间进行注册报名。不会进行网络报名操作的学生,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7月17日—18日,系统对接各部门接口数据,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7月19日—23日复审。7月24日—31日,区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学位安排:8月1日—8月20日,家长查看审核结果,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下午18:00截止)。不具备网络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根据省、市关于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的有关要求,坊子区民办学校主要面向坊子招生(符合坊子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达到省定民校生占比要求范围内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于7月14日由教体局组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4日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结果。

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请于7月15日—16日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重新选报公办学校。

分4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中心城区由于人口密集,存在结构性学位不足问题。根据招生计划分4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具体过程中,学位不足的学校按照批次顺序或者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没有取得学位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1.第一批次(1)原住居民:学校招生片区内自然村居住户子女。(2)片内户口片内房产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3)高层次人才类:①潍坊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②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劳动模范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2.第二批次(1)片外坊子户口片内房产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在我区,在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2)片内户口无房产类:①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市中心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含经济区>、高新、滨海、峡山)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学位的。3.第三批次区外户口片内房产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区外户口)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4.第四批次无房产租房类:学生法定监护人(区外户口)在区内无房产。

期房未交付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根据潍坊市招生文件“全面推进‘零证明’入学”的要求。学生户籍为潍坊市户籍,并且学生监护人具有坊子区大产权房的入学采集信息(报名)可选择“零证明”快捷通道采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零证明”快捷通道采集但未审核通过的,自动进入“标准流程”进行采集,“快捷通道”与“标准流程”同等有效。

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学生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2023年7月16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新城区小学(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龙泉实验小学、理想小学、凤凰小学、兴国小学、博文现代学校)学校片区居住人口密集、学位紧张,若户籍不在以上学校片区的,尽量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学位。

切实做好各类群体学生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协调入学

当地居民子女“零证明”入学,只填写基本信息,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无法核验的除外)。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选择在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不具备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住证,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同时面向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区招收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家长于7月9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携带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资料;随迁子女一并带齐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认定。

高层次人才子女。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通过“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填写入学报名信息。尊重本人意愿,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入学。

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解决劳模子女上学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抚对象子女需通过“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报名。

多孩同校就读。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坊子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子女申请到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也可根据家长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读,减轻学生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由监护人于7月10日—7月16日通过招生报名平台提交申请,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审核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具体申请办法可咨询子女在读学校。

坊子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公办学校)0536-7628186

(民办学校)0536-7665579

技术咨询电话:0536-8816220 0536-8816103

坊子区中小学招生监督电话:0536-762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