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每日视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捷智能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离职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刘真国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离职后,
刘真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真国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未出现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有意见分歧的情况。
(一)刘真国先生具体情况
刘真国,男,1972 年 2 月出生,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上海贤益自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刘真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青岛益捷
科技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55%。刘真国
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并继续遵守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专利情况
刘真国先生离职前,主要负责智能物流业务的售前规划和工程技术工作。刘
真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
工作交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刘真国先生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申请了 8
项发明专利(6 项发明专利已授权,2 项发明专利正在审查中),6 项实用新型专
利(已授权),1 项外观专利正在审查中。刘真国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
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
纷,刘真国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
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
发,刘真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刘真国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中关于保密、
竞业禁止等相关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刘真国先生有违反
《劳动合同》及《竞业禁止协议》中关于保密、竞业禁止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刘真国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
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核心管
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市场、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有
较强的把握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以坚持产品研发和技术
创新作为长期发展成长的动力,重视研发人员的培养,致力于构建完善的研发创
新激励机制,构建了研发人员能力素质模型来对研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
并持续完善已建立的薪酬及激励机制、人员培训体系。公司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
不存在对个别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商业秘密
和软硬件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近三年研发人员数量也一直保持合
理的增长,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114 人、183
人、227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34.03%、36.31%、34.71%。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因刘真国先生离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 5 名变为 4 名,具体
如下: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截至本核查意见
何叶、刘鹏、邱雪峰、侯朋
出具之日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工作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刘真国先生离职后
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侯朋先生负责,侯朋先生的简历如下:
侯朋,男,1982 年 8 月出生,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公司工程中
心副总监,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智能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
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
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
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侯朋先生负责,刘真国先生的离职不
会对科捷智能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按照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竞业禁止协议》履行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真国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
科捷智能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刘真国先生的离职不影
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对科捷智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方贵 胡峪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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